强监督 保落实-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近日,市纪委监委交通领域督察组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一线靶向监督,督促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 推动责任落实
“你们是如何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级防控指南的,把你们的检查记录拿出来我们看一下”。4月13日,联合检查组深入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服务分中心、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伊金霍洛旗昌盛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新街超限检测站开展督查,联合检查组详细查看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出租车司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车辆、检测站消毒台账记录及安全生产有关资料。督察组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主管责任,制定完善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方案,指导辖区企业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要全面加强出租汽车驾驶人员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出租汽车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乘车工作。督察组强调,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反馈督查情况 督促整改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但是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仍需加强”。4月14日下午,联合督察组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召开会议,将近期督察中发现的3个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意见和要求2条,并通报了毗邻地市出现货车司机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第一时间提醒、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物流货运企业、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联合市纪委监委交通领域督察组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党员干部,督促全市交通运输企业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并对通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保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