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公布2026年第二批5起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有责
交通运输局持续深化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鼓励一线从业人员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将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道环节
现公布2026年第二批5起典型奖励案例
看看一线员工如何主动排查隐患、防范风险
用细心守护安全,也收获了实实在在的奖励
让安全管理真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激发全员参与安全自治的积极性
案例一:内蒙古天兆源商贸有限公司货运输企业)
2026年8月13日,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王强在当班出车前,对所属危化品运输车辆(牵引车蒙KK6556,挂车蒙K55K8挂)进行例行隐患排查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安全意识,主动发现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车后气囊漏气,且主车后桥左侧钢板出现裂缝。上述隐患若未及时处置,极有可能在运行中引发车辆失控、侧翻等重大交通事故。王强第一时间上报隐患,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完成处置。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王强获得人民币200元现金奖励,并受到通报表扬。
案例二:内蒙古丽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危货运输企业)
2026年6月3日,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曹正义在执行柴油运输任务出车前,对所属危货运输罐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罐车静电连接线路松动。该驾驶员立即通过企业微信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隐患,坚决拒绝车辆“带病”出车。经公司安全管理部现场核实,判定为一般隐患,当即安排更换合格静电连接线,完成整改。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管理制度》,曹正义获得人民币3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三:鄂尔多斯市万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杭锦旗危货运输企业)
2026年8月15日,该公司所属车辆蒙KA9813驾驶员张建国、押运员刘振刚在取送车过程中,发现蒙KA7208车辆车头托盘螺丝松动掉落,及时报告并消除隐患。根据公司奖励管理制度,张建国、刘振刚各获得200元现金奖励。
案例四:鄂尔多斯市源晟物流有限公司(东胜区危货运输企业)
2026年5月29日,该公司分管负责人邓春雨在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消防沙箱内沙子结块、消防铁锹缺失,且灭火器摆放杂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邓春雨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经现场核查属实,当即组织整改。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邓春雨获得2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五:准格尔旗准通交通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客运企业)
2026年7月,该公司驾驶员武俊在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期间,对所属蒙KE6883号运营车辆进行出车前例行安全检查时,凭借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和细致观察,发现该车刹车后尾灯灯罩破损,存在因灯光信号异常引发行车安全隐患。武俊立即上报。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武俊获得人民币100元现金奖励。
以上案例,从车辆关键部件到消防设施,从静电接地到灯光信号,一线员工用敏锐的双眼和负责的态度,将风险化解于未发之时。小奖励撬动大安全,既让员工得到实惠,更在企业内部营造了“主动查隐患、人人要安全”的浓厚氛围。希望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以这些受表彰人员为榜样,立足岗位、留心观察,共同守护每一次出行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