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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添加时间:2020-03-13 17:19    保存

  内公资管发〔2020〕3号 

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自治区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合理安排交易项目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自治区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本地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合理安排交易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 

    切实避免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刀切”。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疫情防控采购项目及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应优先于其他项目进行安排。对于已经暂停或延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 理服务机构要积极与相关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二、创新交易工作方法,加强交易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积极与相关行政监督部协调配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乱、监管不断。开展交易活动时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项目开标前原则上暂停提供现场交易服务,要通过网络提供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确需纸质的(如图纸等),采用邮寄方式提供;需要进行业务办理及咨询的,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并做好记录。确需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要加强交易活动场所的防护,严格做好相关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具备不见面开标条件的盟市, 要实行或试行网上在线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提供投标文件并成功解密,视为投标人开标时到场。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但不具备远程解密功能的,需要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不具备全流程电子化条件,开评标仍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收到纸质文件后,要及时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开标时到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将开标记录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交易项目实施主体自行确定专家。评标过程中所有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评委要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现住址(小区及楼号)、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并要求申明其有无按规定需要隔离的情况。评标场所使用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规定消毒,使用后再次消毒。评标评审过程中,评委要进行必要的间隔。确需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询标和说明,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减少不必要人员到场。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并做好防疫管控。 

    (四)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保证交易项目竞争度。指导交易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合理设定投标时限,涉及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要保证质疑渠道畅通,原则上通过网上或邮寄等方式办理。 

    以上四项措施自疫情防控终止之日起不再施行,恢复正常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推动交易资源共享,完善平台电子系统 

    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发改电〔2020〕170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1 号)要求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强部门协调,狠抓目标落实。 

    尽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监管子系统功能。着力推⼴各行业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进在线投标、开标,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加快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推广应用,有效减少评标人员聚集,尽早实现全区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实现有限专家资源充分共享。大力推动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加快部署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及时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创新开展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建议。 

   

   

  2020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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