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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1-12-31 16:04    保存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动我市物流及能源产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建设,打好物流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推进智慧物流、智慧贸易、智慧交通、智慧能源、保供保通等各项工作,促进物流及能源产业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产业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现将《鄂尔多斯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我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工作。

  附件:鄂尔多斯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

 

 

  鄂尔多斯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推动全市煤炭等大宗物流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流的智慧物联科技体系,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实现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1520号)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促进交通货运流通信息化、智慧化、高效化为主攻方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智慧物联科技体系,创新驱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我市能源经济发展与交通物流领域改革实际需要,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科学规划建设任务。先期完成智慧物联科技平台的整体架构建设,后期分步完成业务系统的整合及相互间数据共享。

  2.整合资源、协同共享。对全市煤炭等大宗物资货运物流行业及数据平台信息资源认真调研、统一梳理,建立煤炭资源市场监管、货物交易、疫情防控、司机保障与交通物流信息数据库,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建设共享共用的煤炭物流大数据,实现业务协同。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目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平台的可用性和易用性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以智慧货运物流技术应用带动模式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企业、智慧型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煤炭运输“散改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绿色货运、绿色配送,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污染,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

  5.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各方协同建设、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平台建设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鄂尔多斯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基本建成,数字计划、数字交易、数字物流、数字服务、信息监管实现初步推广应用。到2023年,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智慧监管、疫情防控、线上交易达到全区领先水平,煤炭等大宗货物基本实现平台化运行。到 2025 年,通过智慧物联科技平台集聚效应,推动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全流程线上运转、线上交易,产值稳定在千亿元、税收回归百亿元,打造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样板,全面实现交通物流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市所有的煤炭交易平台、物流运输平台、大宗货物管理等深入开展摸底调研,全面掌握现有平台资源运营情况底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网络货运平台及相关功能,认真制定全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平台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完成时限:2022年5月10日)

  (二)搭建运营载体。鼓励由国有企业与民营技术企业合资注册成立股份制公司,具体合作方案根据商务洽谈情况制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和信息优势,以及社会民营企业的技术优势,构建衔接顺畅、科学高效的运营主体,确保平台建设及运维工作扎实有序。发展后期可根据业务规模,向国内大型煤炭企业、物流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与平台发展战略规划相适应、优势互补的企业机构进行分阶段上市前融资,从而逐步建立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相互融合和股权有效制衡的具备上市潜力的多元化、公众化股份制上市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5月30日)

  (三)建设数字平台。建立一个“1+6+N”的智慧物联科技平台体系,即搭建1个总门户(核心平台);构建6个子平台,包括智慧货场(货主服务、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市场营销“智慧化”)、大宗商品交易(推动能源、化工、货场、农畜产品等上线交易)、绿色智慧物流(对货运物流进行全要素计划、实施和控制,将运输、仓储、整理、配送、信息等环节有机结合,实现大宗货物运输网络智慧管控)、金融服务(电子单据、电子结算、保险服务等)、网络货运信息监管(诚信监管、安全监管、电子证照申领查验、车辆轨迹核查、异地年审及用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智慧物流能源大数据(能源价格、物流运输成本、能源供需等)科技平台;提供智慧防疫、远程智能排队、电子单据、一票到站、贸易撮合、坑口代发、多式联运、电子结算等N项公共和商业服务,打造企业、政府、社会多方共赢的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四)实现信息互通。科学制定平台整合优化方案,有序推动交通、交管、能源、税务、大数据中心信息互通,逐步实现现有平台资源及相关功能整合,推进与大宗货物交易、疫情防控、安全监管等各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实现各领域实时、高效协作。探索将智慧网络货运平台系统与市能源局运销监管平台接通,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电子提煤单”与“电子煤票”接通,互相验证,形成有效数据流。对煤炭交易价格实时监控,实现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统一设置全市一个司机端,用于线上疫情申报、远程排队叫号、电子提煤单流转、电子煤票申领核验等服务,实现“一个入口、多项服务”。推动互联网+执法机制,实现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五)支持绿色运输。依托东胜万利陆港等市旗区“散改集”示范项目,通过平台远程排队功能,优先新能源车辆装车、卸车,提升通行和拉运效率,助推全市陆港项目顺利实施。全力支持投资建设物流陆港,引导扩大购买新能源运输车辆、集装箱使用力度,推进矿区周边环境治理,实现绿色发展。推广多式联运,推动大宗物资“散改集、公转铁”,货运车辆“油改电、油改氢”,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助推碳指标交易工作,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六)强化司机服务。推动实现跨区域货车司机防疫精准管理,将平台与鄂尔多斯健康宝小程序链接,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提货、远程排队叫号、不见面装车、无人值守磅房、智慧防疫申报、智能识别等信息技术,实现疫情精准化防控。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爱货车司机有关要求,将我市司机之家纳入平台,不断提升司机之家、服务区建设水平,为司机提供温馨便捷的服务,助推全国司机之家示范引领市创建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七)推广平台交易。整合旗区货运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生产厂矿企业等信息资源,引导市内能源、化工、货场、农畜产品等企业上线交易,交易产值和税收原渠道返还旗区。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管理领先的物流园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开展跨行业合作,创新经营业态,拓展物流增值服务,走专业化、系统化的路子,发展特色及专业化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八)实现税收回归。引导和鼓励辖区煤矿生产企业延伸服务链,开展送达业务,推进“精准供给,一票结算”,保障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物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四流合一,逐步实现9%物流税收部分和一票结算4%税差部分留存地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全力组织、协调、推动平台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组  长:王水云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海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宽一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秦挨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新吉乐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龙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丁向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殷磊磊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员:张胜江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段春生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李  霞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武世峰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王志云  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科科长

  包  塔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张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推动鄂尔多斯市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上线的整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平台建设开展情况;组织进行平台的最终验收,并承担系统托管和后期维护。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物流监管和服务协同能力。强化政企沟通合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平台建设顺利开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作用,鼓励以市旗两级国有资本、社会多元资本及技术参与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支持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煤炭物流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完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模式创新,为平台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严格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编制平台信息安全规范,包括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用户安全等,切实保护好平台上各种业务数据安全,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保障平台参与方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制定平台运营监管办法,确保平台在政府的监管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五)加强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平台建设推进会议,各责任部门及时总结平台建设及后期运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阶段性工作成效,开展项目建设情况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度,通报平台建设情况,具体组织推动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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