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现对《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6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采购编号:ZXZB-2024-016;
2.2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3 采购内容:
1、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等工作 ;
2、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4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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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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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00000.00 |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8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请把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至内蒙古中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719室),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资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7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国泰商务广场 T2 706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35531789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719室
联系人:闫争艳
电 话:15247143676
2024年0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