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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5-08-27 11:13    保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806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规划函〔2024〕15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2025〕1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起于黄河特大桥主桥北端(呼和浩特境内,桩号K75+849),终点衔接G65包茂高速格顶盖互通北侧,通过灶火壕枢纽互通向西延伸至K203+680处,线路全长约127.831公里。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共设置特大桥8291.2m/5座(其中跨黄河特大桥长3372米),大中桥9962.2m/23座,小桥205.5m/11座;设置涵洞215道,分离式立体交叉18座,互通式立体交叉8座;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6处匝道收费站,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1.1项目名称: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监理 

  2.1.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 

  2.1.3项目总投资额:1268665.5501万元 

  2.1.4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412万元(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为2098万元、第二总 

  监办(标段号:HEZJB2)为5314万元)。 

  2.1.5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2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9年9月19日,共48个月;监理服务期限:72个月,其中施工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管理,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 

K75+849~k120+680 

主线44.831公里 

包含主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房建工程、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除机电外的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以及监理工地试验室职责等 

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 

k120+680~K203+680 

连接线主线桩号:K203+680 

左线:ZK0+000~ZK1+124.227 

右线:YK0+000~YK1+600 

主线83公里 

包含主线及连接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房建工程、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全线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以及监理工地试验室职责等 

  (注:1、每个标段具体划分里程以施工合同最终桩号确定,按发包方最终委托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主要人员要求:  

  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  

  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3)本单位在职人员,年龄60周岁以下;  

  (4)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3 信誉要求:  

  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5〕258号)要求,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业绩要求: 

  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0年1月1日算起至今,下同),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完成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②完成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总长1000m及以上或单孔跨径150m及以上)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0年1月1日算起至今,下同),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完成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②完成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总长1000m及以上或单孔跨径150m及以上)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③完成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注:(1)公路项目“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 

  (2)若提供的同一个监理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相应业绩项目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相应业绩项目的要求; 

  (3)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的业绩综合后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第一总监办(标段号:HEZJB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第二总监办(标段号:HEZJB2)联合体成员均由1家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监理单位和1家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合同段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款的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合同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第3.1款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0512-58188000;CA锁电话:0477-8328806。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7-8398619。 

  (1)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办理主体库申请业务,并申请CA锁。详见操作手册(http://111.56.38.66:8084/PS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手册下载或咨询:0512-58188511。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5.3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交易平台的CA锁和账号密码等方式)。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ordos.gov.cn/index.html)、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8.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国泰商务广场T2七楼 

  电    话:0477-8586833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杭锦北路21号2幢2单元210  

  联 系 人:万德富 

  电    话:15878729158        

  招标代理: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D座11楼B1110室 

  联 系 人:谢丽、易小娟、谢国栋、邓桂艳、王婷   

  电    话:0771-5345226 

  邮    箱:gxjx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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