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询比公告
采购编号:XBWJ-2025-12
为全面提升应对和处置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市委、政府关于2024年冬季、2025年春季降雪以来的各项安排部署,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实施本次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事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市本级预算公路应急保通保畅项目经费,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现通过询比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中选者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相关事宜的招标代理服务。
1.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3个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釆购范围:负责代理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工作。
2.服务期限:自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代理招标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4.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5.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应急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预算为394万元,最高限价为采购项目中标总价的1.5%,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方式为准。
1.代理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2.信誉要求: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代理服务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有意参加询比釆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CBD-T2-717获取询比文件。
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15时00分,代理服务机构应于截止时间前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询比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2-6-9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拒绝接收。
询比响应文件开启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2-6-9号会议室。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2-717
邮编:017200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477-8586833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