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汽车客运行政许可的公示
近期,我局依法受理以下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提交的出租客运延续经营等事宜。现经初步核查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的,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T2-1318室
电话:0477-8581369
公示后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一、出租客运企业延续经营有关事宜
鄂尔多斯市空港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空港物流园区大数据中心;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现营运车辆30辆,驾驶员36人;原经营有效期为2021年01月27日至2025年01月27日,现申请延续经营至2029年1月29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