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决策事项:《鄂尔多斯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鄂尔多斯市全域
规划期限: 2026年——2030年
拟决策事项背景及内容:“十五五”时期是鄂尔多斯市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保障“闯新路、进前列”战略目标的攻坚突破期,也是交通赋能产业升级、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的关键阶段。本规划全面对标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与自治区交通部署,紧扣鄂尔多斯能源基地、物流枢纽、呼包鄂榆城市群核心节点定位,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保障措施。提出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交通强市,打造“一枢纽一体系两高地”,构建“321交通出行圈”“123快货物流圈”。规划覆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干线铁路、铁路专用线、航空、客运公交及绿色智慧交通等多个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为全市战略目标落地提供交通支撑。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规划》的合法、合理、可行、可控性,系统识别风险隐患,分析风险源,提出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是否支持?
2.您对本规划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有何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本规划还可能引发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4.您对本规划的实施还有哪些其他关心或担心的事项?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规划编制单位。
联系人:高祥 联系电话:18804773337
电子邮箱:445899244@qq.com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9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