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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6-05-18 15:07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鄂尔多斯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2、规划概况 

  (1)规划对象: 

  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干线铁路、航空设施、客运运输服务站、智慧交通、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项目。 

  (2)规划范围: 

  鄂尔多斯市全域。 

  (3)规划期限: 

  2026年—2030年。 

  (4)规划目标: 

  围绕鄂尔多斯市“当好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的重大使命,到203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围绕推进方式、发展动能、增长模式“三个转向”和“一网四化”要求,以“连接大动脉,打通物流道,畅通微循环”为着力点,基本建成交通强市,全面打造“一枢纽一体系两高地”,基本建成“321交通出行圈”和“123快货物流圈”,综合交通发展水平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 

  3、规划任务: 

  (一)建设一体融合全国枢纽城市 

  (二)优化综合立体交通一张网 

  (三)提升物流支撑产业配套能力 

  (四)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品质 

  (五)强化交通智慧绿色安全赋能 

  (六)加强行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2-709办公室  

  联系人:高祥 

  联系电话:15949405051 

  邮箱:421887584@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710  

  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13704756397 

  邮箱:7995843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起止日期 

  公示共10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鄂尔多斯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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