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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6-06-10 09:24    保存

  现有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姓名:王飞,执法证号:0509001711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报告。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报刊、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向社会公告作废,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届满后凭公告申请补办行政执法证件。 

  该执法证件现已作废,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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