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交发〔2022〕153号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梦茹;联系电话:0477-85868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做好普法工作,特制定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着力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发展,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挨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德吉夫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新吉乐图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 瑞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 龙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养护服
务中心主任
丁向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
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殷磊磊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
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郝巨宝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忠正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周 兴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段春生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武世峰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陈 帅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
张胜江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包 塔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李 霞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王志云 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科科长
王 浩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振华 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主任
王 义 市公路通行费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刘海东 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帅 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责任制具体事务。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理解领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生效。强化依法治理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
(二)突出抓好学习宣传宪法。把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重要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做到带头学习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全面学习宣传基本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常用基本法律,积累巩固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四)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涉及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公路管理养护、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等众多领域,围绕加快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进行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学习宣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立足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着力宣传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营商环境实现较大幅度提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确定普法任务。要把履行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工作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本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部门及本系统普法长期规划、普法年度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充分利用法治培训平台,根据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三)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如“国家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信用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印发普法宣传读本、制作宣传标语,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依托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行政执法和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行年度普法责任工作报告制度,每年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普法责
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