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切实温暖公路建设企业
为切实提高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主体满意度,切实帮助公路建设企业纾困解难,提升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动能,助力擦亮鄂尔多斯市“暖城 五心”营商环境品牌,近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我市公路建设企业内蒙古亿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暖心服务。
据了解,内蒙古亿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参与建设康巴什区一重点公路建设,目前项目已接近完工。但该企业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原来是该施工单位收到税务部门的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税催缴单,面对巨额的费用将使项目利润大大压缩,接近白干。我局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税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沟通联系,多方奔走了解政策,事情终于迎来转机。经咨询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即内蒙古亿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需按照规定先缴纳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待项目完工后,按照复垦方案恢复临时用地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可全额退还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该企业知晓政策后,悬在空中的心终于落地。通过此次暖心服务,进一步提升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在公路建设企业的形象,更是温暖了公路建设企业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