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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4-01-03 15:52    保存

  现将我局2023年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开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举办“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落实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本年度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2023年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集中学法、网络学法、个人学法等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3.营造好普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印发《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交通特色宣传活动,先后举办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为主题的“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动员行业主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

  4.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印发《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普法清单,加强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切实提升普法实效。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制审查

  5.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措施、重大工程项目事项严把法制审核关,并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提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27件。

  6.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110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

  7.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严格按照征求意见、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核、批准施行等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所有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有关规定,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审查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将清理结果及时在官网公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8.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以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系统上下联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系统推进会、通报会5次,听取了12个基层单位工作汇报。对基层单位开展二轮全覆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调度有方、推进有力。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0部,投诉受理平台2个,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5次,走访人民群众16845人次,查纠整改问题线索77件,群众执法满意度明显上升。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巩固专业素养

  9.为切实提升综合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两客一危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专题讲座暨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轮训、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670人通过线上参加培训。

  (六)执法科技赋能,促进行业治理能力

  10.坚持依法行政,配合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鄂尔多斯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供法治遵循。交通运输与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合治超工作运行机制,依托覆盖全市24个非现场执法点、13个固定超限站的市级治超综合信息平台,开展了“利剑”系列交通运输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全市共检测货车1235735台,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081台(其中百吨王300辆),卸载货物38011.96吨,主要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12%以下。

  11.持续完善E路阳光平台,接入“蒙速办”APP,开发微信公众服务号,开通3大服务功能,将评价结果与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挂钩,总评价数124081次,其中好评111761人次,赠送锦旗12318人次,投诉2人次。好评率达到98%。整合科技治超、路政巡查、水上监管等现有信息平台,统一接入智慧交通综合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全年保持零差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七)不断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运用

  12.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围绕道路旅客运输、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等监管事项,逐项细化执法流程和规范。共计开展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4次,系统内部检查37次。随机抽查事项覆盖面达到100%。双随机抽查结果均公示在监管工作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所有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八)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3.坚持优化服务,着力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高效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权力下放、执法重心下移39项,24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管理,27个服务事项精简申请材料,34项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办事环节,65项政务服务事项缩减办理时限,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类、从业人员证件类、运输车辆证件类等“三类九种”证照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实现电子化,真正实现了市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的人、车、户电子证照全覆盖。

  二、2024年计划

  (一)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的执行力。重点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等,全力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依法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二)规范决策行为,法治建设再升级。严格决策审查制度。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履行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协助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协助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研判,维护权力的规范运作,保障决策正确落实。

  (三)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积极宣传法律政策,推动执法与普法统筹推进,督促企业、行业主体依法依规经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设“司机之家”,提升便民服务举措,做到执法为民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办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案卷制作三项基本功的训练。以规范行为、更新知识、精通业务为主要目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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