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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许可(二级以下公路)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7-25 11:38    保存
  1、事项分类:行政许可 
  2、适用范围: 法人, 其他组织 
  3、受理机构:鄂尔多斯市交通局 
  4、决定机构: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5、审批结果: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6、办事基本流程:受理-审核-决定
  7、联系电话:0477-8586832
  8、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15个工作日
  9、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10、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CBD - T2 -7楼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11、申请条件:《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颁布机关: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1年11月30日)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工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 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或项目已经发改部门审批立项或核准;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主管部门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1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8年1月1日 第二十五条 2.《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2009年11月5日 第四十九条
  13、办理材料:1.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原件(1)2.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原件(1)3. 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原件(1)4.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或者控制性工程用地的批复文件; 原件(1)5.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单和合同价情况; 原件(1)6.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材料。 原件(1)
  14、表格下载:本事项暂无电子表格提供下载,申报材料中所需的其他表格,请到具体事项办理地点领取并填写。
  15、收费情况: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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