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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农村)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17-02-27 15:33    保存

事项编码

150600-IJTJ-XK-00013

事项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农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属性

承诺件

清理结果

保留

设定依据具体条款及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号公布, 1998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10月9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2011年11月30日施行)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它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交发﹝2011﹞283号,2011年6月4日施行)第三十条 二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大桥和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它列入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完成前期相应的准备工作并经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办理主体

交通局 (法定行政机关)

 

 

 

受理条件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10月9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2011年11月30日施行)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或项目已经发改部门审批立项或核准;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巳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形式

所需份数

电子档格式

1.《施工许可申请书》

原件

1

文档

2.施工科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原件

1

文档

3.项目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原件

1

文档

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原件

1

文档

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原件

1

文档

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原件

1

文档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原件

1

文档

1.《施工许可申请书》

原件

1

文档

2.施工科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原件

1

文档

3.项目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原件

1

文档

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原件

1

文档

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原件

1

文档

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原件

1

文档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原件

1

文档

 

 

 

 

办理部门

交通局

 

 

 

其它共同审批单位

 

 

 

受理地点和时间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28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周五下午不受理

 

 

 

 

办理层级

市级

 

 

 

联系电话

0477-8586807

 

 

 

监督电话

0477-8586833

 

 

 

外网办理链接

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信息分类

交通运输

 

 

 

审批结论

批复文件

 

 

 

其它属性

不支持网上预约 不支持快递送件

 

 

 

需到中心 2 次(受理提交材料 办结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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