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区各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党组织、各单位: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措施及分工》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2月29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措施及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全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办好两件大事,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发〔2023〕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严格遵循强化中华民族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既要把看得见 、摸得着的工作做扎实,又要把“润物细无声”的事情做精细,切实把主线要求全面系统地体现到以全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办好两件大事中,全力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鄂尔多斯新篇章。
二、切实增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的自觉和能力
1.扎实做好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推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及时调整,以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政治标尺制定政策。(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2.推动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职责写入我局“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负责)
3.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讲思政课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交通系统领导干部讲思政课、讲党课内容。(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负责)
4.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宣讲“三个讲清楚”“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四个大力宣传”“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内容, 充分运用全媒体宣传矩阵开展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故事宣讲工作。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纠偏正向。(机关党委负责)
5.全面梳理我局起草或制发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及时整改或报请有关部门修订。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行政审批科负责 ,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6.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于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交竣工验收、养护、运营全过程。(规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负责)
7.建立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对提请市委、政府会议研究事项和汇报材料、 局党组会议议题和行业单位报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审核把关。(办公室负责)
8.发挥我局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筑梦交通”党建品牌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带,实施“石榴籽+”工程,积极配合市民委创建工作,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复创成功。(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9.加强对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重点任务的资金保障。(财务审计科负责)
10.各群团组织要强化对所联系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活动和教育引导职责。(机关党委负责)
三、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11.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强与旗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落实建设资金,加大项目推动力度。确保通史至海则畔一级公路、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年内建成通车,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顺利推进,压实年度投资目标基本盘。(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负责)
12.要牢牢把握国家政策支撑机遇,用足用活征地拆迁、手续办理、资金拨付等政策,有效破解要素制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十二连城至吉格斯太、锡尼镇至乌审召、纳日松至兰家梁、省道24昭君互通等项目早日开工,形成投资实量。(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负责)
13.全面理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完善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抓紧“跑部进京”“跑厅进呼”,积极对接政策,做好项目整改优化,尽早完成兰家梁至敖勒召其、呼鄂高速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负责)
14.落实好《鄂尔多斯市榆林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打通乌横、阿小两条省际“断头路”,助推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规划科负责)
15.深入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下乡工作,在国省干线沿线累计建设充电桩200个。积极对接内蒙古交通集团,梳理各旗区重点苏木镇、旅游景区、开发区及物流园区、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需求,进一步织密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公路科负责,市公路收费服务中心配合)
16.以生态治沙的科学经验适当加大路侧防沙的广度和范围,对公路项目防沙固沙方案进行重点论证,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保证成活率和便于养护的原则,加快沙区绿色廊道的成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做好与沙区总体防治的支撑协调,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建设资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负责,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配合)
17.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材料、工艺工法在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减少不可再生资源使用,降低交通基础设施生命周期碳排放。(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负责,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配合)
四、在交通运输服务中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18.细化完善《推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理顺部门职责,规范奖补流程,推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有序发展。树立“招商思维”,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将相关平台、企业信息数据与网络货运平台共享,进而促进“数据回归、业务回归、税收回归”。(运输服务科负责、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19. 要深入研究培育发展多式联运市场建立交通运输物流发展全方位评价体系,进行全方位研究和定位评价,让交通运输“活起来”。要加强与发改、商务、铁航等部门的协作交流,推进“新能源+数字陆港+散改集”运营模式和“四点三段+甩箱”高效运输模式的应用推广,推动运输结构向“公转铁”“散改集”转变。充分发挥我市“全国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这一优势, 深入研究双挂汽车列车推广应用,探索集装箱模块化运输发展模式。(运输服务科负责,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20.加快城市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逐步构建区域物流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广“暖邮客货”发展平台,把全市进村快递信息全部接入平台,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进程。(运输服务科负责,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21.紧盯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需求,深入开展“暖城”出租文明服务双提升系列行动。优化完善《鄂尔多斯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实施方案》, 推广应用“暖城出行”约车平台,推进出租车巡网融合一体化发展。(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
22.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十周年学习贯彻活动,深入推动农村公路新征程“新三通”建设。提高公路养护科技化水平,引进先进公路养护质量检测设备,推广应用路况快速检测技术。在省道216线、省道316线等国省干线实施重点养护工程,以养护示范路段为引领,全面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功能,全力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公路科、规划科、运输服务科负责,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配合)
23.继续执行10段政府收费还贷公路新能源车辆2折差异化收费政策和沿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推广“暖城易通”预约通车系统,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高速公路便捷通行体验。(公路科负责,市公路收费服务中心配合)
24.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积极推动《鄂尔多斯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依托“信用交通.鄂尔多斯”平台全面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重点聚焦“信用+巡游出租汽车”“信用+超限超载车辆”等领域拓展应用场景,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构 建信用奖惩机制。(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
25.结合《鄂尔多斯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加快推动《科技治超三年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在国省干线重点节点和路段新建非现场执法点9处,卸载场所4处,着力打造非现场执法“三圈”环,力争打造科技治超全国示范基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26.深化主动治理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建立热线知识库,提前研判、提前解决,压减诉求总量,促进高频共性民生服务事项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坚持“逢回必访”,对所有工单进行全量回访,形成一条链路,带动出租车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科学技术科负责、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27.探索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开展自动驾驶技术在公路货物运输、城市出行和物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新型纯电动重卡和氢能源重卡在我市煤炭短途运输中的普及。(运输服务科负责,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五、在统筹交通运输发展与安全中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 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28.以“专家技术指导+行业安全监管”新模式为统领,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整治。(安监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29.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 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督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依据。强化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利用,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精准查找、科学治理安全隐患。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常态化开展实用性应急演练,加快推进应急保障队伍专业化建设。(安监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30.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安全年”,加强公 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在建公路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推进全市公路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严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底线,运用“四种监管形式”对纳日松至龙口、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等公路工程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对旗区农村公路技术指导,提升旗区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安监科、建设管理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配合)
3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救援、抗洪抢险等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好《国省干线公路低温雨雪天气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持续提升应对公路低温雨雪天气冰冻灾害处置能力,保障极端天气下全市公路安全畅通。(安监科、公路科负责 ,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配合)
32.优化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进程。加强“两客一危”动态监控系统利用,加大车辆监管力度和客运站场源头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动态监控手段在事前预防、事中监测等方面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营运行 ,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安监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33.强化与公安、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提前做好预警预报、隐患排查 、风险管控,有力做好行业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 (安监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六、发挥交通运输行业优势,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4.把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融入到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融入到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挖方边坡绿化、硬化美化时,广泛体现在沿线广告牌、营运车辆LED屏等方面。(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配合)
35.建立健全行业宣传工作机制,在交通运输服务场所及新媒体宣传阵地,宣传中华文化,讲好交通运输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成绩成效、典型事迹。在各类政治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主题活动。(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配合)
36.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网办深度,确保同一事项或类似情形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精心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圈绕经营主体和各族群众办事难点痛点堵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配合)
37.提升12345热线工作效率,优化12328热线服务系统,完善运转协调督办机制,优化盯办、督办流程。(科学技术科负责 ,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3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制度。(行政审批科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3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细化执法领域普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科负 ,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七、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贯彻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
4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下访、包案等机制,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推广“三分吸附法”等经验做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机关纪委负责,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4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全系统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负责 ,局直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配合)
42.将全面贯彻主线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调研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形成1个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办公室负责,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43.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到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中,作为发展党员政治审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机关党委负责,各级党组织配合)
44.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民主监督内容,定期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机关党委负责)
45.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职工 阵地建设、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等,做好干部职工、团员青年的组织动员和教育引导。(系统工会、青工委负责,局直各党组织、各单位配合)
46.在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突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要求,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把“四个特别”重要要求作为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人事教育科负责 ,局直各单位配合)
47.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及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严把公务员队伍普通话持证上 岗入口关。(人事教育科负责)
48.加快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激励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韧劲、拼劲和干劲,着力提高工作质效。(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49.要加强对全系统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机关党委负责,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50.提高交通运输领域防范化解涉民族因素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应对处置制度。(科学技术科负责)
51.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参与处置或指导在建设征拆过程中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严防将一般事务扩大化为民族事务,坚决守好安全底线。(建设管理科负责,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