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19时30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旗第二大队执法人员张小波、张二虎等人在准旗羊市塔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冀D98G31五菱小客车有异常。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车辆及车辆行驶证进行勘验。经查该车属非法营运车辆,核载人数为7人。通过询问发现当事人将一名乘客从曹羊线46公里拉到羊市塔,双方谈好并收取了80元的乘车费用。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据此认定当事人驾驶冀D98G31五菱小客车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2023年8月2日,大队执法人员张小波、张二虎给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四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伍仟元罚款的处罚。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提示,告知群众乘坐“黑车”和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性。
正值旅游旺季,为精准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进一步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大队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卡好时间节点,采取临时突击、错峰打击等方式加大对旅游市场乱象和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3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执法车辆 35台次,检查车辆95辆,查处“黑车”6辆,已处罚6起,切实维护了经营者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了鄂尔多斯暖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