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康巴什区
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冯立新带领支队第一督查组深入康巴什区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暨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康巴什大队辖区重点运输企业,查看了企业所属车辆日常运维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督查组重点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严格按照行业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对企业进行了详细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督查组要求,一要夯实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到位。二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成自查、自纠、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切实保证节日道路运输安全。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的出现。
02
准二大队
12月27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办主任郝巨宝、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姬存杰率检查组,深入准旗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元旦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坚决防范、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旗第二大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分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内蒙古荣兴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福鑫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等危货企业,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的方式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教育落实情况、企业的安全会议记录、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一定要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自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检查组要求,一是运输企业要全面抓好车辆状况,把好检测关、出行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抓好行车前安全检查、及时关注天气情况,做好行车计划;三是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安全规范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平安、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03
鄂前旗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做好岁末年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筑牢元旦期间安全生产防线,12月25日,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胡玲霞带队的第二督查组深入鄂托克前旗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督查组到时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前旗客运站、顺丰及申通邮政快递业末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调取监控等方式,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等内容进行检查。
督查组查看了客运站包车合同、车辆档案等资料。在顺丰及申通邮政快递业末端,督查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寄递安全检查记录表,逐条逐项对照检查。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督查组现场要求企业第一时间完成整改;针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我们明确了整改时限,并监督企业整改完成。随后,检查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大队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督促企业对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大队也将深入辖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04
东胜三大队
12月20日,为扎实做好年末节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周红梅带队的第三督查组到东胜区第三大队开展第四季度暨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督查组查看了近期安全生产资料及档案并就此次检查开展了座谈会,大队长孙华汇报了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并就整改安全隐患当中存在的问题与督查组进行探讨交流。
副支队长周红梅对大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一是要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宗旨,对所管辖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关键部位、弯道陡坡、桥涵、特别是易积雪结冰路段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把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恶劣天气下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二是要及时向企业传达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对所监管公路工程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驻地、场站及其所有物状态的安全,避免场地及已通行路段出现不安全因素而对相关人员及过往车辆、行人造成影响或伤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东胜区第三大队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强降雪天气应对防范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05
伊旗大队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伊旗大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红梅对伊旗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检查工作开展的全面性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空港客运公司进行现场指导,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企业进行了立即整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12月份以来,伊旗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空港运输公司、昌盛、九鼎汽车出租公司及百世业、中天易泰等危货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以及行业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新街超限检测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指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工作总要求,对“百吨王”联合交警部门进行固定治检与流动治超相结合,对货运车辆、货运企业、源头企业、驾驶人进行严厉惩罚。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出行安全。
伊旗大队将始终筑牢“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前岁末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用实际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06
鄂旗大队
为确保元旦期间道路运输安全,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员、安全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鄂托克旗大队深入辖区“两客一危 ”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元旦节前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检查一是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内部进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求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及配备的安全、消防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车辆运营;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杜绝超限超载,严禁超速和疲劳驾驶。对本次专项检查“两客一危”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整改。
同时在检查中,要求各企业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要确保规范经营。节日期间,所有车辆不得擅自改变已报备的线路走向,行驶中要时时关注道路限高、限宽、限重等警示信息。三是要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好排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四是要加强车辆管理。在车辆日常维护的基础上,对所属车辆的制动、转向、安全带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专项排查,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运营。
下一步,鄂托克旗大队将结合本次“两客一危”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跟踪监督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