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呼和浩特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辖区企业平稳开局,2月16日,准旗第二大队立即组织单位职工和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会议,由准二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郭永忠主持并讲话。
会议要求:立即对14日内有满洲里市和呼和浩特市旅居史人员进行摸排,相关人员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市指挥部2022年第6号通告执行。近14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辖区市场从业人员要切实加强对返回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对排查出有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旅居史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落实市指挥部2022年第6号通告中要求的管控措施;持续关注自己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同时,认真推广“鄂尔多斯健康宝”(二维码),督促从业人员及来(返)我旗人员提前使用“鄂尔多斯健康宝”注册个人信息,以方便旗内快速登记通行。会议要求“两客一危”、机务机修、驾培、邮政快递等管辖企业,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设置“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持续加强场所通风和消毒消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要加大组织、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加强针接种率,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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