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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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 专班 专办

来源:达旗大队

发布时间:2022-08-30 17:41

作者:董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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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把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大实事办实办好。”这句话高频率出现在案情分析会上。 

  

  针对自治区交通厅转办内蒙古原龙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长期使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投诉转办单,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第一时间向达旗大队下发《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意见书》,对查明内蒙古原龙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状态、承运车辆等情况作了具体要求,并由支队货运物流科全程督导专案。 

  

  根据达旗大队先期的调查情况,鉴于案情比较复杂,近日,市支队货运物流科在达旗大队召开案情分析会,组织6个旗区大队货运物流科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17人参与现场讨论,参会人员针对专案适用法律条款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探讨和研判,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支队货运物流科负责人围绕专案对日常执法过程中运用的法律条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和答疑,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促进依法行政。对加强托运车监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也初步明确了专案调查取证的三个方向。 

  

  达旗大队根据市支队指导意见书以及案情分析会精神,查明了内蒙古原龙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状态等情况。并对该公司出货运输车辆开展了路检路查,未发现运输氢氧化钠车辆进出公司。同时,联合三晌梁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发货单,对三台运输车辆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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