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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抓五有” 实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良好开局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4-24 19:06

作者:王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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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一季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总目标,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狠抓统筹部署、监督管理、机制创新、能力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抓统筹部署,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高度”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主线,研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牵头部门研究、讨论,围绕7个重点任务、19项工作任务、51项细化任务,制定提升举措,明确责任机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做好统筹衔接工作,确保行动按时间进度落地。此外,建立支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推进会议制度,首次会议对工作台账进行任务分解和详细解读,剖析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全面阐述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会议,对照各牵头部门细化任务清单,逐项抓推进,逐项促落实。

  抓党建引领,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深度”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各党支部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行业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出清单化、闭环式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贯通到底、落地见效。不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党组织建设,在党支部窗口开展亮牌行动,建设具有交通执法特色的党支部,推动“党建+业务”有机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最强样板”,有序启动红色驿站。

  抓能力提升,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力度”

  开展多样化培训,制定岗位大练兵制度,采用外出学习、网络线上、实地示范、现场制作等多种方式,开展案例式、交流研讨式、模拟演练式、现场观摩式等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已发布2024年培训预公告,现处于招标阶段。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制定《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的评查范围、标准、方式。常态化运行规范行政执法指导例会,详细解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对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指导典型行政执法案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抓查纠整改,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尺度”

  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每周对支队机关及五个直属大队就工作纪律、风纪规范进行督查。第一季度共在机关内开展督查行动8次,中心城区开展4次,出动督查人员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权责,编制公开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办理时限等内容,适时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创新执法方式,5个业务牵头部门分别制定本部门“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细化任务清单,依托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加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站,以司机之家建设为抓手,实现寓行政执法于服务之中,持续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质量整体提升。以“E路阳光交通综合执法评价监督平台”为主要工具,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第一季度共收到评价8372条,接收锦旗877件,投诉0件。每周向各旗区大队通报扫码评价卡使用统计情况,包括受评人数、受评率、锦旗情况、人均评价数与人均评价数排名等信息,2024年第一季度共完成10次通报。

  抓执法监督,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温度”

  成立专项执法小组,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及区域进行排查,对未取得出租经营许可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以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3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33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0台次,查处非法出租车网约车42台,查处其他非法客运车辆2台。此外,联合公安局、城管、运输公司等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重点路口采取定点值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打击。同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群众提供线索,不断精准锁定及提升打击非法车辆实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部分旗区由大队、旗区交通局以及综合执法局等组成专项整治小组,重点检查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货物未覆盖、抛洒滴漏运输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超限车辆160台,遏制“百吨王”车辆34台,超限率控制在1%左右。

  抓力量配备,助力行政执法质量“有强度”

  年初,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部署和上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基础上,适时修改考核目标、完善考核细则、量化工作任务,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制定轮岗交流方案,中心城区执法人员每年定期向鄂前旗、杭锦旗等执法力量薄弱的执法一线支援;保持行政执法队伍稳定,不得随意抽调行政执法人员从事与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专用、聚焦主责主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按时发放第一季度工资,按期缴纳五险一金。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每一项执法行动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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