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次集体学习会。会议由支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于成婕主持,支队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大队、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内容进行全面学习,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冯立新对学习内容分别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全面履行交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交通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提升交通执法领域法治建设质量水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我们要聚焦“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把“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到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推动广大党员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深入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法规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利剑,坚决维护交通执法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交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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