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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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强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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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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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强制类)
 行政执法部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执法性质: 综合执法                                                      填表时间:2021.08

序号

行政强制的种类

行政强制依据的法律、法规、
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强制依据的具体条款

1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3.2

【行政法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2

扣押财物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1、国务院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019.3.2
2、2010.12.3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车载旅客改乘其他车辆提供必要帮助,所需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受处理。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接受其他处理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暂扣的运输车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暂扣的运输车辆,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造成丢失、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3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3.7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扣押财物、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3.7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5

             扣押财物、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3.7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6

扣押财物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1、2017.11.4
2、2011.3.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七十二条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7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3.7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8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3.2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必须采取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等强制性措施。

9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3.2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情况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船舶,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禁止进港、离港,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10

  扣押财物、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四十三条  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3.12.7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12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

2019.3.2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13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8.9.18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14

 扣押财物、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3.7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5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四十条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未清除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6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12.2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五十四条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17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一)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

18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二)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

19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三)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从事有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

20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不符合规定的船舶压载水的。

21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前两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2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行政法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1、2011.6.30
2、2019.3.2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行政法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清除,因清除发生的费用由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23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6.30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法》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
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
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
,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4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1.4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八十二条 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25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1.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26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四十条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未清除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7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12.2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 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28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一)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

29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二)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
  

30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6.2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三)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从事有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

31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1.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四)以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的;
  

32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1.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不符合规定的船舶压载水的。

33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前两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4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行政法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1、2011.6.30
2、2019.3.2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行政法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清除,因清除发生的费用由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35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4.2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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