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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能编制规定》(鄂党编字〔2021〕30号)文件,现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示。
一、机构组成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鄂尔多斯市交通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鄂尔多斯市地方海事局、鄂尔多斯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下设分支机构、东胜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组建而成,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二、承担职能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公路、水路、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市本级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拟定鄂尔多斯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事业发展相关规划。
(二)参与拟定全市或区域性重大公路路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东胜区农村公路的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和东胜区农村公路路面治超(包括固定点治超和流动点治超)以及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道路运政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承担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镇、康巴什区公共汽车的道路运政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五)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全市管辖权限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七)受邮政管理部门委托,承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协助配合邮政部门开展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具体执法范围及权限以委托协议为准)。
(八)承担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机构情况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13个内设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85人;17个正科级分支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662人,共核定事业编制747人。
具体如下:
1、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一大队
2、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二大队
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三大队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
5、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格尔旗第一大队
6、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格尔旗第二大队
7、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
8、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
9、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杭锦旗大队
10、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旗大队
11、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
12、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康巴什大队
1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稽查大队
1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队
15、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16、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交通监察大队
17、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政快递业监管执法大队 上一篇: 2023年鄂尔多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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