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洁代表:
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营服务的建议》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持续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 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出租车行业依法经营、规范运营、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鄂交发〔2023〕324 号)等政策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评价体系,为弘扬文明驾驶,打造服务品牌,我市对月度实现“零投诉、零处罚” 企业,按经营规模每月度给予 2000 元至 5000 元资金奖励;对年度实现“零投诉、零处罚”的驾驶员,每年度给予 500 元奖励,并为其车辆张贴一星驾驶员标贴。连续三年实现“零投诉、零处罚”的,为其张贴三星级驾驶员标贴,并为其免费更新车载监控设备一套。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职业素养为抓手,每两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一次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基本知识,逐步提高从业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以降低投诉率、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车站、商场、医院等重点地段,定时定点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整治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源头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责 任落实,不断提升出租车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乘客便捷、舒心出行营造良好环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6 月 15 日
(联系人: 王皓星;联系电话: 0477-858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