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提升暖城形象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出租车行业依法经营、规范运营、文明服 务水平有效提升,已成为展示鄂尔多斯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 窗口。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巡游出租汽车 管理办法(试行)》(鄂交发〔2023〕324 号)等政策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和维护乘客、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职业素养为 抓手,每两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一次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文明礼 仪等基本知识,逐步提高从业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对存在的违规驾驶员,通过暖 新闻 APP、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定期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或延期注册。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以降低投诉率、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车站、商场、医院等重点地段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整治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
在强化规范运营的同时,我市也将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品牌推 广宣传的重要载体,特别是结合文旅工作实际,通过出租车开展了一系列文化旅游宣传。例如,以出租车顶屏为载体,制作各类标语进行文旅宣传推介。同时,通过交通广播等媒体推出“小邬 说事”等“文旅+交广”栏目,在黄金时段宣传鄂尔多斯文旅动 态和文旅产品。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乘客营造更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同时,充分利用出租车的“窗口”效 应,将其作为“暖城”宣介的重要载体,使其真正成为擦亮城市 形象的“流动名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6 月 18 日
(联系人: 王皓星;联系电话: 0477-858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