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6〕162号
准格尔旗代表团:
你们的《关于解决G109一级公路、G18荣乌高速、S31呼大高速公路鄂尔多斯东段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交通道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国省干线、高速路段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路面巡查、交通违法整治,持续完善沿线标识标牌、防护护栏、测速预警等安防设施,道路通行安全水平全方位提升。
G18荣乌高速大饭铺至东胜段、G109国道大饭铺至东胜段、S31呼准高速城壕至大饭铺段均为BOT收费公路,由鄂尔多斯市泰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宝公司)负责管养。上述路段通车运营以来,长期经受重载车辆碾压、自然天气侵蚀等影响,不同程度存在路面损毁及养护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已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给予解决。
一、针对路面损坏严重问题。2026年3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对泰宝公司进行约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截至目前,泰宝公司已委托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三条公路进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计划2026年10月底前,对G18荣乌高速大东段、S31呼准高速城大段、G109国道大东段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针对路基及排水系统失效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泰宝公司开展路基防护维修工程,并要求其构建常态化清淤、除杂、破损修复机制。2026年3月至5月,该公司已对上述路段急流槽、截水沟、涵洞和桥梁泄水孔等易堵塞、易破损部位进行疏通清理,现仍处于常态化清理中,计划于8月底完成所有边沟路段清理工作。同时,已安排施工队伍对全线防护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修缮,防护维修作业计划于2026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针对部分路段交通标识标线缺失和破损问题。2026年4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鄂公办发〔2026〕13号),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确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时限,制定具体方案,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落地。目前,泰宝公司涉及标识标线缺失隐患已完成整改7项,累计增加各类标牌122块、爆闪灯50个、黄闪灯10个、防撞桶90个及各类反光标识500余个。同时,计划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71处标识标线缺失隐患整改工作。
四、针对服务区服务水平较低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全市关于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品质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境内服务区实施提质改造工程,现G18荣乌高速大饭铺至东胜段涉及2对服务区,计划2026年内新增液冷快充充电桩12个24枪、改造服务区卫生间坐便8个,并进一步完善服务区标志标牌及标线设施,持续优化服务区环境卫生、补给服务、停车管理,服务器标准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五、针对部分收费站布局不合理问题。经核实,G18荣乌高速、G109国道所辖收费站均经自治区审批后合规设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参照BOT方式建设城壕至东胜段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内政字〔2003〕4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109大饭铺至东胜高速公路设立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09〕20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109线大饭铺至东胜段改建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12〕197号)文件规定选址设站,无违规布局问题,不存在重复收费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公路运营、养护、服务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联系人:杜政岳,联系电话:18347719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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