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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 0157 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7-10 16:43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字体:            保存

   鄂建提复字〔2023〕108 号              签发人: 邬建勋

  秦挨昌委员:

  您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支持政策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 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在对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过程中,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最大限度地为 充电桩提供建设条件。2023 年,计划推动 G18 荣乌高速、S24 兴 巴高速、S26 敖东高速、S31 大龙高速等市内重点高速公路的 15 对服务区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0 个充电桩,届时将初步搭建形成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用户在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出行的补能需求。

  下一步,一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 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 通知》(内交发〔2022〕449 号)要求,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 前,市场主导、多方参与,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高速 公路服务区勘察设计阶段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充电设施,确保充电 设施与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二是积极协调自 治区出台高速公路充电设施专项补贴政策和标准,引导高速公路 公司、石油石化企业、整车企业、充电运营商等企业在具备条件 的服务区加快布设充电桩等充换电设施,进一步解决电动车主的“里程焦虑”和充电难问题。

  (联系人: 张鹏飞;联系电话: 0477-8580446)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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