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同意实施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试点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内交发﹝2023﹞26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为文件),鄂尔多斯市境内S24线大路至巴拉贡段等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开始执行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2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二、实施路段
新能源车辆差异化政策实施路段共有10段,其中一级公路7段,分别为:
①X646嘎鲁图至大草湾段
②S226阿门其日格至乌审召生态工业园区至小壕图矿区段
③S216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段
④S215乌审召项目区至嘎鲁图段
⑤G338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
⑥G338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至乌兰镇段
⑦S215独贵塔拉至锡尼段。
三、实施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所有新能源车(绿色牌照车辆)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至2折(原收费标准*0.2)。
五、一级公路收费标准
一级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通行费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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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公路 |
||||
客车 |
货车 |
客车 |
货车 |
|
第1类 |
≤7座 |
≤2吨 |
15 |
15 |
第2类 |
8-19座 |
2-5吨(含5吨) |
15 |
20 |
第3类 |
20-39座 |
5-10吨(含10吨) |
20 |
30 |
第4类 |
≥40座 |
10-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
25 |
40 |
第5类 |
|
15-25吨(含2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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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第6类 |
|
大于25吨,每增加1吨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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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