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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3-01-13 09:46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保存

  (采购编号:TCYZB-2023-004  

  一、招标条件: 

  现委托内蒙古天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2、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1 

详见磋商文件 

550000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无不良记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质要求:需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投标文件附证书扫描件) 

  5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需具有至少一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07-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满足上述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类似业绩合同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采购文件售价:0.0元。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内蒙古天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0113-20230117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止,下午14:30-17:00止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302060930分。 

  九、磋商地点:内蒙古天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采购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派1~2位代表(包括拟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1. 采购与招标网2.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邬昊伦 

  联系方式:13514875557 

  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天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47750765 

  邮箱:2526652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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