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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

时间:2023-06-05 10:19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保存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道路养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计划和养护年度计划。 

  (二)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通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四)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统计分析、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信用体系建设、交通战备相关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是公路(水路)工程造价服务有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七)承担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干部考核,选任、监督工作;承担职工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保险、职称评定、实绩考核、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培训科。承担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承担中心资产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使用工作。 

  (五)审计科。承担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六)宣传科。承担宣传报道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承担中心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等工作。 

  (八)养护科。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涉路工程审核、公路运营服务、公路绿化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九)工程技术科。承担中心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安全科。承担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预警与应急保通科。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指挥等相关辅助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科。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综合治理、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的辅助工作。 

  (十三)机械设备科。承担中心各单位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制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承担机械派置、调度工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十四)总工办。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行业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公路学术研讨活动。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 

分支机构: 

  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东胜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达拉特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准格尔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伊金霍洛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乌审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杭锦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鄂托克公路工区、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公路工区、内蒙古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造价中心、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公路路网中心,均为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各公路工区。承担管养路段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应急保通等工作。承担收集和上报公路养护信息数据工作。承担管养路段沿线设施的完整路况质量的稳定,确保养护公路的安全畅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内蒙古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承担内蒙古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规划、管理、储备、应急调配和及时运送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管理维护工作。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造价中心。承担公路水路工程项目造价定额、估算、决算和概(预)算审核、价格信息发布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鄂尔多斯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公路路网中心。承担全市公路路网日常运行监测、交通运行信息报送、公路出行信息发布以及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主  任:陈  龙

  联系电话:0477-8120939
  通讯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文明东街国泰商务广场T2座913室
  邮政编码:017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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