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5年9月5日至9月10日对S26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2025年度第二次质量监督管理,监管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场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26线纳日松至长滩(龙口)段高速公路主线全长54.685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另设沙圪堵连接线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中桥28座,互通式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3处,匝道收费站3处,长滩服务区1处,五字湾养护工区1处,沙圪堵管理中心1处。项目批复概算70.65亿元,批复预算63.85亿元。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建设单位为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岛宝沟大桥上跨朔准铁路立交桥工程采用代建模式建设,代建单位为山西铁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8月底,完成年度投资13.3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5亿元的88.8%。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25.74亿元,完成总投资的36.4%。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1、路基工程
路基土石方完成84%;防护及排水工程完成30%。
2、桥梁工程
钻孔灌注桩完成94.5%,承台完成93.4%,系梁完成86.9%,柱式墩柱完成89.2%,空心薄壁墩完成96.8%,盖梁完成85.7%,T梁预制完成54%,箱梁预制完成54.3%,T梁安装完成32.3%,箱梁安装完成27.1%。主线涵洞完成85%。
3、房建工程
沙圪堵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长滩服务区右侧场地平整完成。
三、人员履约方面
(一)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62人,实际在场61人。安全专业工程师1人请假不在现场。
(二)总监办: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0人,实际在场18人。试验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请假不在现场。
(三)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8人,实际在场26人。安全员1人、其他工程技术人员1人请假不在现场。
(四)施工单位: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6人,实际在场26人。
(五)施工单位: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3人,实际在场23人。
(六)施工单位: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6人,实际在场23人。专职安全员1人、试验员2人请假不在现场。
(七)代建工程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20人,实际在场19人。试验员1人请假不在现场。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工程实体抽查情况
全线桥涵混凝土强度抽查102点,合格102点,合格率100%。(详见附表1)
全线桥涵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查1004点,合格1000点,合格率99.6%。(详见附表1)
全线原材料共计抽检351组,合格351组,合格率100%。(详见附表2)
(二)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改进建议
1.共性问题
(1)抽查发现各施工分部绑扎完成未浇筑混凝土的钢筋、预埋钢筋存在锈蚀现象,未做防腐处理。建议施工单位对已锈蚀的钢筋进行处理,对未锈蚀的钢筋做好成品保护。
(2)抽查发现各施工分部部分负弯矩钢波纹管保护不到位,有断裂现象。建议加强成品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2.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抽查发现预制梁场40米T梁混凝土外观存在漏浆、掉角、气泡、腹板错台等缺陷。建议施工单位改进施工工艺,加强成品养护,保障预制梁的质量。
(2)抽查发现刘家梁大桥横隔板钢筋焊缝质量有待提高,腹板钢筋有切断现象,建议施工单位加强焊缝质量,严格技术交底。
(3)抽查发现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方案缺少钢筋笼现场连接相关内容,施工单位及时完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
(4)抽查发现岛宝沟大桥8号墩右幅混凝土表面有砂线。施工单位改进施工工艺,保障工程质量。
3.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抽查发现预制梁场压浆有泌水现象,建议施工单位验证并优化孔道压浆料配合比,保障压浆质量。
(2)抽查发现预应力用锚具、夹片有锈蚀现象。建议施工单位对全线预应力用锚具、夹片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清退出场。
(3)抽查发现预制梁场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现象。建议施工单位改善施工工艺,保障预制梁质量。
(4)抽查发现K23+910陡坡路基桥第1孔第1片主梁安装记录桥台处支座数量资料填写与现场实际不符。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资料。
4.中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抽查发现预制梁场对成品保护不到位,预制梁混凝土外观存在掉角修补、水线、错台等缺陷现象,建议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改善施工工艺,保障预制梁质量。
(2)抽查发现K32+120周家沟大桥张拉数据存在现场施工资料与张拉软件存储数据不一致。建议施工单位举一反三,排查施工资料,务必保障资料填写和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3)抽查发现40米T梁压浆泌水,建议施工单位验证并优化孔道压浆料配合比,保障压浆质量。
5.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抽查发现阳洼沟大桥湿接头预应力钢绞线、夹片有锈蚀现象。建议施工单位将锈蚀的钢绞线、夹片进行更换,并加强原材料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2)抽查发现阳洼沟大桥张拉槽部分钢筋有切断现象。建议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方案,监理单位认真监管。
(3)抽查发现梁场预制场梁体混凝土外观有水线、错台、线性不直等缺陷。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改善施工工艺,保障预制梁质量。
(4)抽查发现预应力用锚具、夹片未按要求存放,有锈蚀现象。建议施工单位对全线锚具、夹片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清退出场。
(5)抽查发现湿接缝现场技术资料配合比填写错误(微膨胀混凝土)。建议对现场技术资料进行排查,杜绝此类错误。
(三)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抽查情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对监理、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抽查。(详见附表3)
五、安全生产方面
(一)内业资料
本次抽查参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要求》等规范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行,施工安全内业基础管理资料抽查情况详见附表4。
(二)现场安全管理及“两区三场”建设管理
1.抽查发现全线各大桥墩柱及桥面施工现场、中冶路桥一号梁场、中铁三局钢筋加工场、内蒙路桥一号预制场、内蒙交科一号预制场等普遍存在配电箱固定不牢固、无电工联系人等信息、无电路图、巡电记录不及时、箱门未上锁、未配备灭火器、防护棚损毁等问题,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全线施工现场及“两区三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
2.抽查发现贾明沟大桥11号桥墩西侧边坡、岛宝沟大桥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岛宝沟大桥高边坡、K24+770大桥4号墩下、阳洼沟大桥边坡模板等材料堆放混乱,有倾覆风险。建议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全线临边防护、模板材料堆放进行全面排查,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3.抽查发现刘家梁大桥、阳洼沟大桥、赵家圪旦大桥部分湿接缝及纳林川特大桥中央分隔带未安装防坠网。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工人班前安全培训教育,对暂未浇筑的湿接缝进行全面排查,全部安装防坠网,确保工人作业安全。
4.抽查发现内蒙路桥一号预制场边梁固定端未固定、个别支撑杆弯曲仍在使用,纳林川特大桥预制场箱梁边梁、内蒙交科临时存梁场堆放的箱梁边梁未设置支撑杆;小昌汉沟大桥预制场支撑杆未与台座用螺栓固定;个别存梁区张贴着“梁下危险,禁止休息”,但个别工人仍在存梁下休息。建议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全线预制梁场及临时存梁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存梁要求、箱梁和T梁存放是否规范等,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禁在梁下休息、逗留。
六、信用评价情况
(一)施工信用评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7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号),你项目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履约意识,今后我局将严格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有关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七、农民工工资
(一)共性问题
抽查发现各施工单位对内蒙古监控预警平台的信息录入仍然不够重视,进场人员信息未全部录入平台;上传的劳动合同与纸质版的劳动合同不一致。
(二)个性问题
1.内蒙古路桥:劳务班组内蒙古耀大路桥、内蒙古高速善美未委托施工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花名册、工作量表、考勤表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劳资员签字审核。
2.中交一公局:北京信工、内蒙古交工、娄底市南宇三家劳务班组农民工月工资与社会同工种平均工资相差较大。劳动合同编号不规范,同一班组未统一进行编号。监控预警平台打卡人数较实际用工偏少。
3.内蒙古交科:现场抽查内蒙古交科与内蒙古联赫签订委托代发协议,无施工单位盖章,仅有项目经理签字,未填写协议签订日期。现场电话回访了个别农民工发现,农民工劳动合同本人未留存。现场抽查发现,劳务班组呼和浩特绣美园林绿化11名农民工,8月进场,当月退场,但未签订退场确认书。
4.中铁三局:岛宝沟大桥跨铁工程及引桥工程5-7月农民工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8月工资计划通过专用账户发放。通过专户发放工资前,施工单位应对5-7月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对,农民工应签订工资结清证明,但现场抽查发现部分农民工未签订工资结清证明。劳动合同未编号,未制定劳动合同签收表。现场抽查农民工马健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数额。
建议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监控预警平台信息人员进退场信息,加强考勤管理,并通过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工作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要将整改情况自文件下达7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建设单位要针对抽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切实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等管理水平。
附件:1.桥(涵)抽查情况汇总表
2.原材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3.监理、施工单位质保资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4.施工安全内业基础管理资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