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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反馈准格尔旗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效力属性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375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5〕247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概述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反馈准格尔旗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反馈准格尔旗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9-29 00:00 来源: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592日至94日对准格尔旗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项目进行了2025年度第二次质量监督管理,监管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管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场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全长7.51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涵洞9道,平面交叉9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项目批准预算9091万元。 

  项目由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进度方面 

  (一)投资完成情况 

  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352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38.8% 

  (二)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1.路基工程 

  路基挖土方完成37.6%,路基挖石方完成100%,路基填方完成25%;挡土墙完成99%;锚杆防护完成100%,边坡护脚完成13% 

  2.涵洞工程 

  k7+416钢波纹管涵完成100%k6+574护管涵正在施工,其他涵洞暂未开工。 

  三、人员履约方面 

  (一)总监办: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人员应到6人,实到5人,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请假。 

  (二)施工单位: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应到14人,实到1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安全员1人请假不在现场,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履行请假手续但未报建设单位审批。 

  建议建设单位切实加强施工单位人员履约管理,严格履行请假程序。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工程实体抽查情况 

  全线挡土墙尺寸抽查8点,合格8点,合格率100%。(详见附表1 

  全线挡土墙混凝土强度抽查8点,合格8点,合格率100%。(详见附表2 

  全线原材料共计抽检17组,合格17组,合格率100%。(详见附表3 

  (二)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改进建议 

  1.抽查发现挡土墙混凝土存在蜂窝麻面,外观质量较差,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做好监管,保证工程外观质量。 

  2.抽查发现路基临时排水设施不完善,要求施工单位完善临时排水设施,确保路基质量。 

  (三)内业资料及工地试验室抽查情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对监理、施工单位及工地试验室质保资料进行监督抽查。(详见附表4 

  五、安全生产方面 

  (一)内业资料 

  本次抽查参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要求》等规范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行,施工安全内业基础管理资料抽查情况详见附表5 

  (二)现场安全管理及“两区三场”建设管理 

  抽查发现:1.K4+726挡土墙施工现场个别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2.K0+710路侧护坡施工现场临时交通指挥员未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3.项目未封闭施工,全线减速警告标志不足,大型车辆较多且行驶速度较快,存在安全风险。 

  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穿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通方案,强化保通路段现场交通管控,增设警示警告、减速标志,提醒过往大型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通行安全。 

  六、信用评价情况 

  根据抽查情况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7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号)为依据,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详见附表678)。 

  七、农民工工资 

  抽查发现施工单位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工程款支付担保台账未附资料。2.未制定劳动合同签收表。3.现场发现部分人员已退场,但花名册中未标记退场人员的退场时间,未签订退场确认书。4.6月份考勤表部分农牧民工签字存在代签现象。7月份工资支付台账中无农民工本人签字。5.进场的农牧民工人员信息未全部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通过移动考勤设备打卡人数较实际用工偏少。监控预警平台无农牧民工工资发放记录。 

  建议施工单位规范整理农牧民工工资台账,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将进场人员全部录入监控预警平台,并通过平台发放农牧民工工资。 

  八、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抽查发现K4+726挡土墙未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建议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避免环境污染。 

  九、工作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你项目要高度重视,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要将整改情况自文件下达7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建设单位要针对抽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切实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等管理水平。 

    

  附件:1.挡土墙尺寸抽查结果汇总表 

  2.挡土墙混凝土强度抽查结果汇总表 

  3.原材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4.监理、施工单位质保资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5.施工安全内业基础管理资料抽查情况汇总表 

  6.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 

  7.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汇总表 

  8.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929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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