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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6:3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保存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ordos.gov.cn)进行公开且可下载电子版。(联系电话:0477-8125272;电子邮箱:jtjkxjs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群众期盼,不断完善组织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并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信息,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121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2件)、政策解读15件、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信息18件,其他政府信息286件,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此外,依托“信用交通・鄂尔多斯”公示信用信息14517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22条,行政处罚信息124条,全面建立“两客一危”驾驶员信用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安全管理水平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共收录30603条驾驶员诚信考核结果,结果在平台公示并提供查询功能,有效增强信用评价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了已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督办催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有效、可靠性。一是修订完善主动公开标准规范事项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内容要素。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兼顾时效性及安全性,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一是坚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加强网站版面和内容检查,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二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利用“鄂尔多斯交通”微信公众号聚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及时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提升公开信息的传播广度。2024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991条,关注人数20451人。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积极与市政数局做好协调对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日常巡查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预警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情况并落实整改。按照全市综合考评工作安排,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畴,强化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0

行政强制

4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审核把关仍需加强。虽然我局建立了三级审核制度,但仍会出现个别错别字问题。二是栏目设置还要进一步规范。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我局虽规范设置门户网站栏目,但随着时代发展,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性、及时性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日常错误纠正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内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提升整体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与技术支撑部门的对接沟通,按要求及时落实调整,规范设置网站栏目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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