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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09:38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保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从202511日至202512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ordos.gov.cn)进行公开且可下载电子版。(联系电话:0477-8125272;电子邮箱:jtjkxjs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紧扣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导向与群众急难愁盼需求,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维度、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行业治理、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透明化支撑。

(一)深化主动公开,覆盖行业关键领域

围绕交通运输核心业务,构建“政策+数据+服务”三位一体主动公开体系。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3568件,其中概况类信息31件、政务动态信息13519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8件,全面覆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同步维护专栏专题38个,新开设专栏1个,聚焦行业热点难点强化信息聚合呈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精准推送法定公开信息38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件数4件)、政策解读8件(含图文解读1件、文字解读7件)、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信息20件。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依托“信用交通・鄂尔多斯”平台累计公示信息182722条,信息查询次数达57337次,业务处理条数40025条,平台访问量43106次;完成158家“两客一危”企业多维度信用评分并公示,收录50793条驾驶员诚信考核结果,为运输企业用工、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信用信息公开广度与应用深度显著提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合理诉求

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申请接收—要件审查—部门协同—限时答复”闭环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较2024年增长11.1%,其中自然人申请9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复规范率、及时率均达100%,未出现超期答复或程序瑕疵问题。

(三)强化信息管理,筑牢安全公开底线

以“源头管控+过程审核+事后核查”为核心,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一是更新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主体、时限与渠道;二是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实行“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三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失效政策文件、过期数据及时标注“废止”或“更新”,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优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服务渠道

聚焦“便捷化、多元化”目标,升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一是强化门户网站核心阵地作用,网站全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684341个,总访问量930160次,新增“纪律教育”专栏等特色板块,优化信息检索功能,用户查找所需信息平均时间缩短至3分钟内;二是深化新媒体应用,“鄂尔多斯交通”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92条,订阅数达24483人,大幅提升信息传播感染力。同时,扎实推进解读回应工作,全年发布解读信息8条,其中解读材料7条、解读产品1个,未产生媒体评论文章;未发生需回应的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解读的针对性与易懂性持续提升。

(五)健全监督保障,压实公开工作责任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度考核体系,构建“日常巡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监督机制。一是落实专人每日巡查政务公开平台与新媒体账号,全年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表述不规范等问题46处;二是每季度通报各科室、局直单位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将信息采用量、公开质量与评优评先挂钩;强化网站安全防护,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确保平台稳定安全运行。

(六)优化办事服务与互动交流

规范办事服务公开,发布服务事项目录,涵盖政务服务事项98项,全部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全年办件总量达32731件,其中自然人办件5760件、法人办件26971件,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依托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开展征集调查3期,全部公布调查结果;组织在线访谈2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局长信箱及政务服务平台未收到留言,未提供智能问答服务,后续将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2

行政强制

5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互动交流渠道效能未充分发挥: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互动形式虽已开展,但未收到网民留言及有效意见建议,智能问答功能缺失,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完善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功能,开通智能问答服务,优化留言办理流程;提前谋划在线访谈主题,广泛征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访谈针对性;扩大征集调查宣传范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推送,鼓励群众参与,确保互动交流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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