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格化管理”促进维修企业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鄂前旗大队为彻底解决目前全旗机动车维修市场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问题,对全旗机动车维修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截至2022年1月底,实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形成网格化监管模式,划分网格将我大队10名执法人员确定为网格员,落实网格员责任和权利。
整合多方资源,构建多元共治。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机动车维修企业网格化管理的安排和部署,对全旗机动车维修市场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做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把违规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规范、诚实守信、质量保证,与城市发展、区域布局、环境保护相符合,成为多层次、多形式服务社会的优质行业。
明确监管范围,确保全域治理常态长效。以鄂前旗城区街道办及乡、镇为依据,将全旗机动车维修企业划分为5个网格。并成立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副网格长,组织、督促网格员开展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调查摸底和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汇总网格员上报的信息;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网格长督促、指导各网格完善网格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档案。机动车维修企业网格化管理坚持属地化、全员化、常态化工作原则,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行为,努力做到执政于民,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进一步达到“市场有形,管理有序”的行业监管目的。
鄂前旗大队抓实网格设置、人员配备、待遇保障、责任落实、实体运行“五个到位”,推动辖区内维修市场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力下放。自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来,我大队网格员按照工作要求,深入维修企业走访、检查,重点对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维修备案、相关资料以及是否存在非法从事机动车改装等情况进行核查。在检查过程中,网格员大力宣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自觉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把机动车维修市场网格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维修企业信息沟通,摸清行业现状;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督促经营者完善备案;及时共享维修监管信息,严厉查处、纠正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维修业户的合法经营权益,有效净化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