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检查组对东胜区驾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东胜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驾驶员培训行业良好发展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稳定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从4月11日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吕雅丽科长等检查组一行人员,对东胜区驾培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胡玲霞副支队长、蔺彪科长、齐志荣、刘艳副科长,东胜区第二大队边宇强大队长,东胜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孟燕副主任,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刘学颖副局长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人员深入鄂尔多斯市天安公交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立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等驾培机构,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严格审查驾培机构资质,对驾校的训练场地、考试场地、教练车、教室、教训设备等进行逐一检查,并对教练车是否年审、驾校是否与教练员签订聘用合同、教练车是否录入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员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检查组对驾校提出要求: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驾校,加强对教练车的安全管理,拒绝“带病车辆”上路;二要完善教学设施,加强教练员和学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三要增强驾校安全宣传氛围,多设置培训场地内的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并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员安全责任和防范意识,着力提高教练员安全素质,努力为学员创造安全有序的学车环境,真正从源头上消除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隐患。
驾校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厅检查工作要求,一定把工作落到实处,防患未然,强化学员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把好源头培训关,为社会培养合格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