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让出行绿色便捷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足行业发展实际,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
城市公共交通一头连着城市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惠及亿万群众的基本出行。当前,我市中心城区运营车辆708台,其中纯电动车辆662台,占比93.5%,年运送乘客4600万人次。目前,中心城区共运营公交线路104条,其中常规公交线路77条,各类定制公交线路27条,运营夜班公交线路15条,公交线路总长度1963.3公里,线网密度每平方公里2.43公里,共设置公交站点1533个,500米公交覆盖率已达100%,公交线网已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周边乡镇以及各交通重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