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选取代理机构询比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招标采购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拟采购“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商,将通过询比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为该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
(二)项目预算:22.91万元
(三)采购内容:为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二、询比要求
(一)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2.代理机构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
3.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活动。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响应。
(二)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信用证明资料;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经营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采购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7.其他资料;
三、评选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四、参选资料要求
(一)参选资料应打印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资料(纸质版一式二份)。
五、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2:00点前;
(二)参选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送至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2-714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714办公室),2025年3月31日12:00时将对所有收到的参选资料统一进行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按照国家或地方政策,如遇项目停建或不实施等情况,该询比结果相应作废,合同自动解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淑敏
联系电话:0477-8586821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