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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关于苏台庙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选取代理机构询比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5-04-07 11:36    保存

  为实施好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关于苏台庙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现对该采购项目选取代理机构进行询比,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关于苏台庙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限价约118万元。 

  2.服务范围: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答疑、起草评审办法、组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及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解决采购活动中的争议纠纷等其他相关工作。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7700元。 

  4.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相关服务内容完成。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2.代理机构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 

  3.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活动。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响应。 

  三、需提供响应文件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 

  2.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3.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人员构成资料、相关业绩资料等); 

  4.信用证明资料; 

  5.报价函; 

  6.采购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7.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各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41112:00时前将响应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1009办公室,202541112:00时将对所有收到的响应文件统一进行拆封,逾期超时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违反保密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3.各采购代理机构按指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我单位,由评审组先对所有代理机构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代理机构方可参加评审。代理机构需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1份,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不得活页,电子版(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U盘存储)1份。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六、其他事项 

  按照国家或地方政策,如遇项目停建或不实施等情况,该询比结果相应作废,合同自动解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交通技术服务中心 燕霄  

  电话:0477-8583988、13314771665 

  邮箱: 

附件: 

        附件1选取代理机构评审办法docx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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