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2016版>专题专栏>诚信专栏

失信惩戒案例—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措施的案例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5-06-18 10:46    保存
  一、办事依据 

  1.《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 

  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送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内交法规函〔2025〕868号) 

  二、办事事项 

  限制市场准入、限制享受优惠措施和便利措施、限制评优评先、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惩戒措施。 

  三、执行部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四、惩戒对象 

  金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40134987D) 

  内蒙古万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7014170000) 

  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701475295R) 

  五、惩戒措施 

  2025年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送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内交法规函〔2025〕868号)对以上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市场准入、限制享受优惠措施和便利措施、限制评优评先、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惩戒措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