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营运,指的是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却开展营运活动的行为,涉嫌此类行为的车辆通常被称作“黑车”。“黑车”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更使乘客的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康巴什区大队紧紧围绕城区“非法巡游”问题,联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对非法营运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亮剑城区,精准打击。大队依据城区“黑车”非法营运的规律和特点,将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及周边作为重点监管范围,综合运用集中行动与分散行动、固定稽查与流动稽查、错峰错时检查与突击“亮剑”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却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4月1日16时许,大队执法人员在文化艺术中心附近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16时35分左右,发现此前已因异常接单被录入重点监管名单的蒙KDA3919比亚迪小型轿车正在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该车辆的《行驶证》及当事人手机进行勘验,并询问驾驶员。经勘验驾驶员手机发现,2025年4月1日16时20分左右,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揽到一单,从康巴什区金信翰林苑小区附近前往康巴什区文化艺术中心工商银行附近,车辆搭载2名乘客,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通过平台收取车费7.5元。经核查,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依靠群众惩防并举。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车牌号为蒙KD66933的特斯拉小型轿车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18时30分,大队执法人员在康巴什区哈巴格希人民法庭院内查获该车辆。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车辆《行驶证》及当事人手机进行勘验,并询问驾驶员。通过手机勘验得知,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揽到一单,从康巴什北区哈达街团结路口东侧附近前往康巴什北区哈巴格希人民法庭院内,车辆搭载2名乘客,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通过平台收取车费7.1元。经核查,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科技赋能,精准锁定。大队与属地公安、交管部门紧密协作,借助公安大数据平台,认真分析研判车辆通行数据,精准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4月2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通过前期分析研判,发现蒙KWP386的五座白色本田小型客车行驶数据异常,涉嫌从事非法营运。2点45分,接到信息推送,该嫌疑车辆正从康巴什区婚庆文化园驶向胡能广场方向。3点00分,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康和人家附近将该车辆布控。经现场调查,该车司机通过滴滴平台接客,搭载1名乘客从康巴什婚庆文化公园附近前往康和人家(呼能广场店)。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该司机未能出示相关道路运输营运证件,对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供认不讳。
上述三辆非法网约车均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对违法车辆予以处罚。
康巴什区大队温馨提示:非法营运车辆无营运资质、未购买营运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为确保自身出行安全、维护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务必选择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现“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可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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