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飞云代表:
您的《关于推动全市煤炭货运业务健康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现代煤炭物流园区和区域集散中心建设,持续打造与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相匹配的煤炭物流业。一是优化物流发展环境。印发《鄂尔多斯市促进道路货物运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交发〔2023〕26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府办发〔2025〕50号)等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煤炭物流向规模化、智慧化、绿色化跃升,助力煤炭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培育煤炭物流领军企业。开展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专项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扩大规模,鼓励整合现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零散运力,形成创新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现代煤炭物流领军企业。三是加快发展网络货运。支持在智慧能源和数字物流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的企业发展网络货运业务,开展为符合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网络货运企业45家,2024年上传平台运单102.1万单,完成货运量3545.9万吨(主要运输货物为煤炭),实现产值13.3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政策创新,不断推动煤炭货运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煤炭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放宽交通物流相关领域市场准入,继续执行收费公路新能源汽车差异化收费政策,优化煤炭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不断提高交通物流配送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二是进一步做强网络货运业务。引导本土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高、地方贡献大、带动就业多的平台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力量,广泛宣传,吸引个体工商户在我市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上开展煤炭运输业务。三是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适用于网络货运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资金结算和保险保障等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利用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有效降低网络货运企业融资成本。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5416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