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常抓不懈,才能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根据有关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要求, 全面 做好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路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大队会同旗能源局,加强煤矿、煤场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排查工作,提请达旗人民政府确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后向社会公布,并与其签订《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承诺书》;引导货运源头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队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货运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合法运输。加强货车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审核把关和日常管理考核,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 对在执法中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大队与交管部门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运输企业进行处罚,并将相关信息抄送有关部门。
截至目前,大队会同旗能源局组织人员先后深入青达门、草原村、高头窑、吉格斯太等地开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依法对鄂尔多斯市鑫卓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腾凯渊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不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