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2016版>专题专栏>普法专栏

弘扬宪法精神系列漫画——宪法与生活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2-01-13 08:33    保存

  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以宪法宣传为契机,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我们以漫画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让大家走近宪法、了解宪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