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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2-02-18 11:00    保存

  为打通《民法典》普及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能清晰透彻地了解《民法典》,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看图学法”的方式让大家读懂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社会热点问题解答 

  (第一期) 

  总则编 

  法律保护虚拟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特性,其被侵犯时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日渐盛行。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也在玩家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下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到法律平等保护,当民事主体所有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犯时,法律同样提供保护。 

  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民事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予以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且侵权人逃逸的,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物权编 

  居民小区的停车位收入、电梯及楼房外墙面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有些小区的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出租停车位,在小区的电梯、道路、外墙、健身设施等业主共有空间中安置广告牌,损害了业主的合法的权益,物业公司因此取得的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应当归业主共有。 

  如何才能设立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有些老年人为了感谢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自己的长期照顾,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其居住。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一般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除此之外,居住权合同中需要尽可能地写明当事人和住宅的具体信息,以及居住条件和居住期间,并进行登记。只有这样,在发生争议时才能将其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依据。 

   

  合同编 

  借款合同中,应当如何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为了体现合同公平的原则,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确定不平等的合同内容,法律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此外,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小区的物业服务人都有哪些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人负有以下主要职责:(1)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2)保养维护义务,即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要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3)管理义务,即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4)定期报告义务;(5)通知义务;(6)交接义务;(7)继续管理义务等。与此相应,业主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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