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四)下
第五编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的活动。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哪种方式?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体,以音像记录为辅助,执法记录仪记录只是音像记录方式的一种,不能认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就是执法记录仪记录。
4.音像记录设备包括哪些?
答:包括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等。
5.音像记录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应当根据实际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6.音像记录重点记录哪些内容?
答:现场执法环境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取证情况;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与行政执法相关的重要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情况;根据实际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
7.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依职权启动的,记录执法事项来源、启动原因等情况;依申请启动的,记录执法事项的申请、补正、受理等情况。
8.音像记录中断该如何处理?
答:在进行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天气恶劣、人为阻挠等客观原因中断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在现场执法结束后书面说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
9.调查取证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调查取证环节应当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以及出示证件情况,询问情况,现场检查(勘验)情况,调取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情况,抽样取证情况,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情况,证据保全情况。
10.审查决定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审查决定环节应当行政执法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相关事实、证据、依据、自由裁量权适用等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承办机构拟作出决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决定。
11.送达执行环节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答:送达执行环节应当记录送达情况,当事人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行政强制执行情况,没收财物处理情况。
12.制作调查取证文书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调查取证文书中涉及当事人的文字记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文字记录有更改的,应当由当事人在更改处捺手印或者盖章;文字记录为多页的,当事人应当捺骑缝手印或者加盖骑缝章;当事人对文字记录拒绝签字确认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相应文书中注明,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对留置送达等容易产生争议的执法环节,要纳入执法部门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进行音像记录。
13.内部审批文书记录哪些内容?
答:内部审批文书应当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承办意见和理由、审核人的审核意见、批准人批准意见,并分别载明签字日期。
14.听证文书记录哪些内容?
答:听证文书应当记录听证的全过程和听证参加人的原始发言,并由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5.延长扣押期限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答:1.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2.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3.宣读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的情况;4.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5.当事人签收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的情况;6.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