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五)上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上
1.(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3.(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坚持统筹推进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并将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8.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9.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10.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11.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13.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14.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15.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