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当事人谷某某驾驶蒙K96353依维柯小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13名乘客从康巴什新区送往乌审旗,每人收取5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对当事人谷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7月1日结案。

当事人张某驾驶晋FZW967金杯小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7名乘客从山西省朔州市到乌审旗图克镇,每人收取100元。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张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7月20日结案。

当事人吉某某驾驶蒙A626VP丰田霸道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6名乘客从东胜区到乌审旗图克镇,每人收取100元。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吉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7月14日结案。

蒙 BC1369 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属于内蒙古运达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由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作为通勤专用车。月租金为 1.4 万元,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驾驶员及法人均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相关有效证明。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4日结案。

蒙 BC9694 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属于包头市路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由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租赁作为通勤专用车。月租金为 1.4 万元,每年 结算 1 次费用。该车驾驶员及法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 证明。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4日结案。

当事人周某某驾驶蒙K6KR08别克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6名乘客从乌审旗到东胜区,每人收取1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周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5月19日结案。

当事人那某某驾驶蒙KFK8693比亚迪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2名乘客从乌审旗图克镇到伊金霍洛国际机场,每人收取12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那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4月14日结案。

蒙KH0233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属于伊金霍洛旗聚种养殖农民合作社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由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租赁作为通勤专用车。月租金为 1.4 万元,每年结算 1 次费用。该车驾驶员及法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 证明。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2日结案。

蒙KK0775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属于李某某个人购置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由内蒙古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作为通勤专用车,月租金为 1.73万元,每半年结算 1 次费用。该车驾驶员及车主均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 证明。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李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11日结案。

陕KP1111丰田客车属于榆林塞北运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由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车辆作为通勤专用车。月租金为 1.4 万元,每半年结算 1 次费用。该车驾驶员及法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 证明。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4日结案。

上一篇: 非法营运曝光(第十五期)
下一篇: 非法营运曝光(第十三期)

